國立清華大學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 校園網路Domain Zone管理作業要點



中華民國101年07月26日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



一、為落實本校Domain Zone分層負責之機制,促進全校Domain Name System維運之效能,特訂定本作
    業要點。

二、計算機與通訊中心(簡稱計通中心)負責向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申請並管理本校授權使用之
    Domain Zone(nthu.edu.tw)。

三、已申請到IP address網段之校園網路連線單位,得向計通中心申請單位使用之「頂級Domain
    Zone」(即:單位/建築物 代碼.nthu.edu.tw.)。

四、申請單位應自行建置Domain Name System管理申請到之「頂級Domain Zone」。計通中心可接受尚
    無法自行建置Domain Name System之單位的委託,提供單位Domain Name Server代管服務。

五、行政、教學研究之一級、二級單位,若無法申請到「頂級Domain Zone」,基於業務需求,得向計
    通中心申請註冊一筆該單位網站之頂級Domain Name CNAME(別名)記錄及註冊一筆該單位Mail
    Server之頂級Domain Name MX記錄。

六、計通中心基於Domain Zone管理之需求,得重新分配及回收已核發之「頂級Domain Zone」。

七、本作業要點經計通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,並由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