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2022/07/15

調整 「國立清華大學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」

主旨:配合本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,故調整「國立清華大學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」。

說明:

  1. 配合本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,故調整「國立清華大學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」,新增第七條第八項與第七條第九項。
  2. 第七條第八項內容:因應資安要求,使用者原則不得以電子郵件信件傳送機密性或敏感性之資料,如有業務需求者應依相關規定進行加密或其他之防護措施。
  3. 第七條第九項內容: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時應提高警覺,避免讀取來歷不明之郵件或含有巨集檔案之郵件。
  4. 上述新增規範內容自公告日起生效。

計算機與通訊中心
網路系統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