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4年05月01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04年05月28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05年11月09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06年11月29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08年08月08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09年01月16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11年06月09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13年01月04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中華民國113年05月09日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一、 國立清華大學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 G Suite 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係
導入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(原 G Suite(Google Apps) for Education)
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(在校:Education Plus版本、離校:Education Fundamentals版本)
使用,為明定使用者之權利義務,特訂定本使用規範。
二、 凡本校具以下身份者,均可透過校務資訊系統線上申請帳號,此為唯一申請途徑。
(一)教職員工其「在職狀態」為一般可申請(由人事室設定),每一「人事編號」
限申請一個帳號,當「在職狀態」異動為非「一般」後將轉至 Education Fundamentals
版本,仍提供長期使用,以服務校友。
(二)學生其「在學狀態」為校、復可申請(由教務處註冊組設定),每一「學號」限申
請一個帳號,當「在學狀態」異動為非「校」、「復」後將轉至 Education Fundamentals
版本,仍提供長期使用,以服務校友。
(三)單位(社團)信箱已於112年12月29日停止新申請,已申請之單位(社團)可繼續使用;
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版本是以申請者身份界定,如原申請人離職或
離校應即時更換單位(社團)信箱管理者,以避免信箱因權限限縮導致損失。
三、 帳號名稱由使用者自訂,如通過申請,本中心將不受理修改;本中心保留帳號
名稱的審核權,得要求使用者重新命名。
四、 申請者於本服務填寫之個人資料,除申請之帳號名稱及姓名提供 Google 申請帳號外,將僅
供本校行政單位公務使用,不會轉交第三方使用。帳號完成建置後,上傳之所有資料(雲端硬
碟之資料或個人電子郵件等各項訊息),非經本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範外,本中心管理人員不
存取亦不轉交。
五、 本服務架構在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服務下,使用者皆須遵守 Google 公司之
「授權協議」及「服務條款」,如有違反,本中心及 Google 皆有權暫停或取
消該帳號權限。
(一)授權協議:https://www.google.com/apps/intl/zh-TW/terms/education_terms.html
(二)Google 服務條款:https://www.google.com/intl/zh-TW/policies/terms/
六、 本服務隱私權與安全性的義務由 Google 公司負責,本中心並無任何備份資料的保
留,關於 Google 隱私權與安全性的義務請參考Google安全性與隱私權說明
https://support.google.com/a/answer/60762?hl=zh-Hant&ref_topic=29818
七、 本服務使用期限依 Google 公司對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免費服務提供之
期限為原則,且此系統非本中心所自行掌控,故明定本服務不應公務上使用,且
所提供之信箱為「非公務用信箱」。
八、 有不良記錄之使用者,本中心有拒絕提供服務之權利。使用者應遵守下列事項,
如有違反者本中心得停止其使用權,且依其情節輕重,提報本校相關單位處理。
(一)本中心公告(http://net.nthu.edu.tw/)之規定與措施。
(二)尊重智慧財產權,不得從事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。
(三)嚴禁從事違反法令或危害本校校譽之行為。
(四)不得濫用或不當使用資源,如:電子郵件、雲端硬碟及其它服務。
(五)不得轉供他人使用。
九、 經第八條停止使用權之帳號,使用者於停用期滿後得提出復用申請,逾一年未提出復用
申請者,即註銷帳號。如遇特殊情形依公告事項辦理,帳號註銷後不可再申請重建。
十、 G Suite 提供之電子郵件系統,與本中心提供之電子郵件系統
是獨立運作的兩套系統,因此可同時使用本中心與本服務提供之電子郵件系統。
十一、 本中心免責條款聲明。
(一)本服務的系統穩定性及資料保存,係由 Google 公司維運及免費提供,
故本中心無法保證服務穩定性及資料完整性,請使用者自行備份資料
以避免風險。
(二)本服務涵蓋的應用種類繁多,本中心恕無法提供各應用之正確諮詢,請
使用者自行參閱Google 的使用說明。
十二、 本規範經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