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 學生宿舍網路使用規範



中華民國93年08月31日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09年07月30日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修訂



一、 學生宿舍網路(以下簡稱宿網)之目的,在於提供本校學生宿舍之住宿者從事學術研究活動,為維護宿
   網使用秩序,依據本校「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訂定本使用規範。

二、 凡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之本校學生,均可申請使用宿網。

三、 申請使用宿網以學年為單位,暑假期間另行申請。

四、 宿網提供每位使用者一個資訊插孔(乙太網路RJ-45介面)。

五、 宿網使用者應遵守下列事項,如有違反情事,得停止其使用權,且計算機與通訊中心得依其情節輕重,
   提報學務處或相關單位處理。
   (一)國立清華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。
   (二)國立清華大學不當網路資訊處理辦法。
   (三)善盡個人電腦管理責任,做好防護措施,避免中毒。
   (四)使用網路應不妨礙他人使用權益。
   (五)嚴禁使用宿網傳遞侵權之數位資料,例如:受保護之影音媒體及電腦軟體。
   (六)不得私自串接設備供他人使用。

六、 本規範經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