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郵件信箱帳號的停用(復用)與註銷

本組所管理的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其使用狀態,依據「計算機與通訊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」分為三類(如下圖):

  1. 可用信箱帳號:信箱可收信且使用者可登入各項服務(POP3, webmail, FTP等)。
  2. 停用信箱帳號:信箱可收信但使用者的密碼不能登入
    1. 警示停用信箱:逾二年未曾使用(指逾二年未曾登入且經管理者郵件通知未回覆者)或發生異常使用,使用者可自行由校務資訊系統重設密碼,即可復用該信箱帳號(勿再使用相同密碼)
    2. 緊急停用信箱:曾發生嚴重異常使用復用限書面申請
  3. 註銷信箱帳號:信箱已不可收信,且不能申請復用。

管理者的操作(紅線流程)

  • 紅線流程 1:可用信箱逾二年未曾使用(指逾二年未曾登入且經管理者郵件通知未回覆者)或發生異常使用情況,管理者將其狀態設定為警示停用信箱。
    • 逾二年未曾登入指沒有使用密碼登入 POP3, webmail, FTP 等服務的使用記錄。
    • 異常使用情況指違反「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」第七條,情節較輕者,例如:發生異常寄信。
  • 紅線流程 2:可用信箱發生嚴重異常使用情況,管理者將其狀態設定為緊急停用信箱。
  • 紅線流程 3停用信箱逾五年未申請復用,管理者註銷信箱。

使用者的申請(藍線流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