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2007/11/09
重要通知 一、日前教育部通知:『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』在進行網路侵權偵查時, 發現有本校人員利用學術網路使用”Foxy”軟體進行疑似網路侵權行為。該基金 會已針對”Foxy”(網址:www.gofoxy.net)之P2P檔案交換平台經營者及”Foxy” 使用者提出告訴,現已由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中,並預期該案被告即將遭提起公訴。 二、本中心已停止”Foxy”軟體之校園使用,並已針對教育部轉知之本校侵權個案進行 瞭解。敬請本校教職員生慎勿使用P2P軟體下載有侵權疑慮之檔案。 計算機與通訊中心主任唐傳義 敬上 96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