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2009/06/15
學生宿舍網路用戶須經申請才能使用 P2P 協定
主旨:學生宿舍網路用戶須經申請才能使用 P2P 協定
說明:
依
教育部來函
要求本校對校園網路之使用P2P協定,
採取「原則管制、例外開放」的管理原則
,因此,學生宿舍網路用戶每學年開學與暑假須經申請才能使用P2P協定。
配合暑期學生宿舍網路重新申請作業,
98年06月26日方可進行申請
使用 P2P,屆時請填妥
「學生宿舍網路使用P2P申請單」
,申請人簽名後,送本中心進行申請。
自
98年07月01日12:00
起,完成上述申請程序之用戶才能使用 P2P 協定。
如有問題,請洽詢 計通中心 ,校內分機 31178 或 31000。
計算機與通訊中心
網路系統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