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原則管制、例外開放」的 P2P 管理原則

教育部來函要求,為妥善管理校園網路以學術及教育研究為主之服務目的,同時預防因不當使用FOXY軟體造成資通安全及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或個人資料外洩等情事,各校對校園網路之使用P2P協定,要採取「原則管制、例外開放」的管理原則。

計通中心依教育部上述指示辦理,以避免本校網路使用者在不知情下可能侵權觸法或違反校規,於校園主幹網路上實施 P2P 通訊協定的管制(教學行政區於97年2月11日實施;學生宿舍區於98年07月01日開始實施),如確有學術需求者,使用者可針對所使用的 IP 位址,依以下說明提出「例外開放」的申請

  1. 教學行政區:填妥「教學行政區使用P2P申請單」,經申請人、實驗室負責老師(或單位主管)簽名及蓋單位章後,送本中心進行申請。
  2. 學生宿舍區:配合暑期學生宿舍網路重新申請作業,98年06月26日(含)之後,方可進行申請 使用 P2P,屆時請填妥「學生宿舍網路使用P2P申請單」,申請人簽名後,送本中心進行申請。